2023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成都市郫都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郫人社发〔2022〕17号)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本次公开引进为编制内招聘,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名额及要求
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党建研究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区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益一类)引进2名事业人员。条件: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从事综合文稿撰写工作满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区新经科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条件: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区委社治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引进1名事业人员。条件: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与公开引进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实绩突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五)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6.按相关规定,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各类证书、获奖资料等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发送到指定邮箱。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报名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 |
成都市郫都区党建研究服务中心 |
695060074@qq.com |
苏珊 |
028-86556665 |
02 |
成都市郫都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652537592 @qq.com |
陈英 |
028-63948003 |
03 |
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郫都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294420642@qq.com |
敬斌 |
028-87888523 |
04 |
郫都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服务中心 |
273539850@qq.com |
祁妙 |
028-87886256 |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并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见《岗位表》(附件1),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依据引进岗位名额,按照笔试成绩1:10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1:10比例的全部进入)。另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复审
考核前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证书。
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2023年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及未通过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从事的工作岗位、入党时间及奖惩情况等。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7.《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在考核前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等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现行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引进人员占用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在郫都区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三)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7931248。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