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4月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具备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熟练掌握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联系电话:028-27232276。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4.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含3月31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含3月31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获奖证明;
(6)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4.面试开考比例为该岗位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5.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单位研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编外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单位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27266212
咨询电话:028—27232276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岗位信息.docx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