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外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普通辅助类1名。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诚信,廉洁自律;
2.积极向上,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基层服务经验,具有解决日常业务中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医疗保障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成都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都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①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电子表,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1寸电子彩照。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及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图片要求端正、清晰。报名邮箱:1611845289@qq.com,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8-83976006。
②现场报名: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A4纸复印件。报名地点: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6楼601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8-83976006。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需求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等级证书及资格证书。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体检
收到我局面试通过通知后,自行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并于拿到体检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至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601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8-8397600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组织考察,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都医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符合我局用工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局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五险一金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需要了解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3976006。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如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导致丧失录取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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