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公告
为补充崇州市城北学校、明湖小学校、明湖中学校三所学校教师队伍,根据崇州市教育局、中共崇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崇州市新建中小学实行“两自一包”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崇教办〔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下属崇州市城北学校、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崇州市明湖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49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49名“两自一包”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
3.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2022年6月22日工作日9:00—17:00。报名地点: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中路148号教育局二楼)。报名同时进行原件资格校验,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携带应聘岗位条件需要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③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现场确认,发放考试通知书。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2882184763、0288218482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和公示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要求考生8:30前进入笔试考室,8:50后不得进入考场,9:00未进入笔试考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对报考教师进行本学科知识考试。
4.笔试评分:由聘请的评委进行评卷评分。
5.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经教育局局党组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考生7:50开始进入考场,8:20后不得进入考场,8:30未到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号进行无学生试讲和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备考(15分钟):教材为我市现行对应学科教材。
无学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面、专业技能、驾驭教材的技巧、语言表达、板书设计、仪表仪容教态等。
答辩(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等。
4.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属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经教育局局党组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知识。
笔试结束后,委托外聘的评委评卷评分,三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崇州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2.面试成绩
面试打分当场进行,满分为100分,无学生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无学生试讲×60%+答辩×40%
3.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本学科知识考试》)×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崇州市教育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岗位表岗位需求数,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崇州教育”微信公众平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示(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教育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教育局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此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教育局报到。由聘用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此环节不再递补。
九、管理措施及待遇
1.按崇州市教育局、中共崇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崇州市新建中小学实行“两自一包”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崇教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管理。
2.“两自一包”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同学段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按照学校分配方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和学习培训。
4.享受专业体检、工会送温暖活动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221822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
崇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