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7号)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6名基层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及考核招聘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资格要求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岗位表。区卫健局可根据报名、考核实际情况在招聘单位内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报名资料到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机关第二办公区4号楼924)报名并交验相关的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证书、任职文件、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1:5的,增加笔试环节进行筛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主要测试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并测试对本专业新技术、发展方向、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家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确定考核等次(优秀、良好、一般)和测评分数。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集体评议择优聘用(全票优秀且在招聘名额范围内的,原则上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超过招聘名额或优秀票数相同的,按测评分数排序),优秀票数须达60%才纳入集体评议范围,并同时确定是否递补。考核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及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现行规定执行。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采用实地考察或审查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一)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占用事业编制。
(二)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报考单位。对服务期未满8年而提出解除聘用的,用人单位应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五、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在考核招聘期间,区纪委监委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75195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9楼924
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