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教师。本次考核招聘的教师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温江中学实验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基本情况可在温江中学实验学校网站(https://wzsy.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职业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2号)有关要求执行。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核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143号4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在签名处亲笔签名);(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1)交原件,材料(2)-(5)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区教育局将于开展面试考核的5个工作日前,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在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以划定面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9月11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若在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考核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该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面试考核成绩和岗位排名于面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和岗位排名一起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一)聘用。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