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我县各事业单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1名。本次引进为编制内招聘,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在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
应聘人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相应学历阶段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高校毕业生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②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③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⑤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⑥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⑦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日09:00至11月10日17:00。
2.资格审查:2023年11月2日09:00至 11月11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0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暂定)。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进入“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①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者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jpg格式。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③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查询。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职称、经历证明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④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相应学历阶段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如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组织形式,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70%。
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本人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后续环节有关招考工作具体事宜均在此平台公告)。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原件校验,同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原件校验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
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人才引进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
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在大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22423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注意事项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和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28-8828066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8-62811176;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