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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达州宣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调8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7:42:32
  2024年下半年宣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宣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本次考调名额88名,其中:公务员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1名,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各单位具体考调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宣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宣汉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体年龄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原工作单位及人员类别(岗位)与报考单位(职位、岗位)类别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9.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档)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填写参工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10.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顶岗试用期间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未满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宣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uanhan.gov.cn/)或宣汉先锋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的具体情况(详见《职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或兼报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服从调剂,须填报第二志愿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网站上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宣汉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2024年下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清单》(附件3)所列资料参加报名。报考岗位编制类型为公务员(参公)及党群口事业单位的人员到宣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608)现场报名;其余人员到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点报名时现场进行,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5.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608)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报名时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职位调整。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绩加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测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名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实绩考核主要考察个人平时工作成绩,近三年年度考核每一次优秀加0.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类表扬表彰的加0.2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类表扬表彰的加0.3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综合类表扬表彰的加0.4分,单项奖励不重复加分,实绩考核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组织加试,由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笔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负责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群众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6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六)集体研究决定
 
  试用期满,由各考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调动
 
  拟考调人员在宣汉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宣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公告、考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宣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uanhan.gov.cn/)、宣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所有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
 
  0818-5220095 宣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18-5216077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
 
  0818-5218799 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818-5212121 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818-5222744 宣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附件: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