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597人,其中:市本级51人、达川区124人、万源市117人、宣汉县66人、大竹县66人、渠县91人、开江县53人、达州高新区25人、达州东部经开区4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4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招聘对象为“具有基层(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0月7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岗位)工作的时间已达到招聘职位规定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在招聘职位要求的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如“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5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同一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下同)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2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处理照片,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清晰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后,于10月1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8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咨询电话:0818—2123499。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一个“职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职位编码。具体工作职位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教育公共基础》,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已通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1.参加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2:1比例但该职位招聘计划多于1人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进入资格复审,但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使用同套试题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则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海(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1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1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如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由市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375883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23499
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90255
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0818—8521222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730619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7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221057
达州高新区人社分局联系电话:0818—2833372
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8—2799361
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注册密码找回)
技术咨询QQ: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