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是中共广汉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统一战线人才,并从事理论研究和决策咨政的重要部门。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内岗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体岗位条件见《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下列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应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4.以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党校序列中级职称(讲师)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和或党校系列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9.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10.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广汉市委党校1楼大厅(广汉市浦东路文化体育中心内)
4.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合并在一页)。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其中应届考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应届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毕业时间为准。
(5)党员证明材料(现党支部开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结合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1:3比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照笔试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1.笔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笔试,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5:1,将达到笔试合格线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人数不足5:1,则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情况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采用专业试讲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试讲题目和试讲时间内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由考评小组提问,考生现场回答。通过面试检验考生的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水平。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所有面试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或体检中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后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非当日当天复检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可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最多递补两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按程序报送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纪律
督促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检查组0838-5354991;
咨询电话:中共广汉市委党校0838-6088506、0838-6088501;(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
附件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附件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