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建设步伐,按三乙精神卫生中心人员配置要求建设人才梯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内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2)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dymhc.com)、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发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网络投递简历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附件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邮箱(103007142@qq.com),在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德阳市卫健委及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
(四)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的折前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笔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笔试以招聘名额与考生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若无报考人员,则该岗位自动取消。
2.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人际关系、对自己的认识和对岗位的认识,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时间总共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将折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折后面试成绩排名,若折后面试成绩再相同,则按折后笔试分数排名。若折后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若各岗位折后总成绩排名时,未达到招聘名额,则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全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各岗位按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dymhc.com)进行公示。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
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全程最多递补2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与公示
由德阳市卫健委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结论书。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dymhc.com)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市卫健委批准后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书》,按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市精卫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派驻纪检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申报证明、天府健康通绿码、行程码、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等资料。
六、日程安排
(一)2022年10月27日发布公告。
(二)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工作日网络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进行审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
(三)笔试、面试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公示等另行安排。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5楼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二)联系人及方式
赵老师:0838-2870551
附件1.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附件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