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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德格县公安招聘辅警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3 10:01:19

德格县公安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切实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辅助力量,提高见警率,加大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经德格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2年上半年拟招聘2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24名,女性3名),招聘岗位为20名交警警务辅助人员;7名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补充应急处突力量。

三、招聘条件

(一)2022年6月1日前为甘孜州户籍。

(二)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五)文化程度

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限文凭)。

(六)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92年6月6日-2004年6月6日前出生的,并均含当日),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即1987年6月6日以后出生的)。

(七)身高要求:

男性辅警净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

女性辅警净身高1.60米(含1.60米)以上

(八)警察院校毕业生和武警、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加折合分1分。

(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类人员加折合分1分。

(十)持有C1以上驾照人员加折合分1分。

(十一)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奖励加折合分1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

5.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9.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考试资格的;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参照);

11.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2.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

13.有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十三)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1:2进行,但报名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德格县纪委监委、中共德格县委政法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格县公安局六楼政工科。

3.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现场如实、准确填写《德格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应届毕业证明)、退役士兵证、驾驶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类人员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办理;

(3)近期白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人须携带48小时内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及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并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初审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到场进行初审,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初审时间:2022年6月9日上午8:30——18:00

报名初审地点:德格县公安局六楼政工科

5.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缴费,进入面试人员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6.发放准考证:初审合格并确认缴费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方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事政治。未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

笔试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组织专门人员集中阅卷,并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测评项目包括:

男生:1000米跑、立定跳远、4*10往返跑

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4*10往返跑

体能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一并纳入面试。

3.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分,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末位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体检时间:详见《准考证》

体检地点:详见《准考证》

2.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审时间:详见《准考证》

政审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公示无异议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履行聘用手续,下发聘用文件。若存在公示异议,经核实,确认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按照《德格县关于规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按照要求在报名现场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者不予报名,合格者方可报名。

2.考生在整个招考期间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与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如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务动态实时在“平安德格”“掌上德格”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平安德格”“掌上德格”考务动态。

4.本次辅警招聘的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政治审查,合格后按本方案聘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兑现本方案规定的工作经费和工资待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纪律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辅警人员招聘工作组织机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德格县纪委监委 0836-8222072

咨询电话:德格县公安局政工科 15984735939

本公告由德格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格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德格县委政法委员会

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格县公安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