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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调教师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0:14:47
  关于2024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拟面向广安市内外公开考调12名教师,安排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广安三中、友谊锦艺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学科及名额
 
  本次计划考调教师12名,具体岗位为:
 
  1.广安三中(10名):高中数学3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地理1名;
 
  2.锦艺学校(2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
 
  三、考调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如已按期转正,则该年度考核视同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报考高中、初中各学科的教师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高中、初中各学科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高中、初中各学科的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教师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八)考调人员(特别优秀者)放宽年龄(40周岁)的条件:除具备上述(一)至(七)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荣获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高质量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2.近5年(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有2次“优秀”;
 
  3.参加教育教学竞教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4.市级骨干教师(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具备副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师德师风被处理者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7.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考调公告
 
  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制定《关于2024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日-4日(8:3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415室(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本次公开考调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兼报2个职位),本人须亲笔签字确认。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对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3.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带上原件备查),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4张。
 
  4.笔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人。
 
  (三)考试
 
  本次教师考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100分。考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7月7日(详见《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技能。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核减或取消考调职位及名额等情况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1)资格复审。按考调职位名额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核减或取消考调职位及名额等情况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同一职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所报考职位平均笔试成绩80%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因考生弃考而出现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5日18:00前提交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初审时已提交的不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自愿放弃面试或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提交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时间截止到7月17日上午12:00,此后不再递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2)面试缴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80元/人。
 
  (3)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7月20日(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考试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为广安市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
 
  高中阶段:高中二年级下册内容;
 
  初中阶段:八年级下册内容。
 
  (5)面试方式:面试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人员个人成绩。面试环节因考生弃考而出现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低于2:1时,仍视为有效比例。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 0%,考试成绩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全日制学历高的优先、专业技术职务高的优先、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优先、获得荣誉层次高的优先、教龄较长者优先的顺序排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示3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调动
 
  1.公示人员确定。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并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示3天。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人员,经考调领导小组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布本次考调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26-2330926(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监督电话:0826-2333468(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群工作部                  社会事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