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岗位详见《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需求专业均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别。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2.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4.国(境)外高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试用期内或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7.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到前锋区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使用招聘单位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无空余事业编制的,使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编制。
(二)引进到前锋区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核期满合格的,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8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5年服务期内,为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生活补贴。更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广安市前锋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执行。
(三)引进人才到岗后,前两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适当的住宿。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前锋区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文件命名: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发送至qfqrcb@126.com,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通知审查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A4纸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应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应届毕业生海外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前锋区委组织部通知或“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引进人选。若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人才暂不引进。
(四)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情况递补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准确后方可聘用。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引进人才在前锋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半年考核期,一年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前锋区。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2889607(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0826-2889299(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前锋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前锋区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或“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