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具体引才单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市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市属事业单位)》(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已在广安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境)外高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本科阶段须同时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证和学位证),毕业院校参照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中最新版《国(境)外选调高校名单》执行。
4.引进人才须符合年龄要求,其中,硕士在30岁以下(199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在35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
四、政策待遇
1.本次引进人才全部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引进人才在广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参照《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广委办发〔2018〕21号)、《广安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广委人才办发〔2022〕10号)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到岗后,硕士人才两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免费住宿,博士人才五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免费住宿。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报名者根据《广安市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市属事业单位)》(附件1),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广安市2024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小平故里先锋”网站http://www.gadj.gov.cn下载表格,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文件命名: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发送至邮箱garcb@126.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明确专业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测评。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小平故里先锋”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部分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文稿写作、现场实操等测试。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对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测评和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26-2331719、0826-2331799,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26-266537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小平故里先锋”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中共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