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台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实行全日制用工,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性别不限。具体工作内容由龙台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派。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三)有求职需求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尚未查清事实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合同,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650元,同时单位按相关规定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上岗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2楼207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龙腾街52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同时,各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二)面试
由用人单位根据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电脑操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应聘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公示
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被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如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安全事故,责任由个人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17683113647(蒋老师)
附件:报名表
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