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等岗位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力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编制外科研助理人员10人,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招募岗位及要求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募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实训室等设施运行以及维护;科技成果推广,促进转移转化工作;学术辅助工作及财务事务性工作。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2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4.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5.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生、低保或零就业家庭子女优先录用;
6.录用后在校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
7.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临聘管理人员待遇执行,每月不低于2500元,学校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从工资中代扣。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报名者,于7月21日至7月2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春晖楼406办公室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精准扶贫生、低保或零就业家庭子女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招募资格。
(二)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在资格审查当天进行。采用专业心理测试软件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其成绩仅作面试时的参考,不计入面试成绩。
凡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补测,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主要测试招募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认知度和信息处理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募。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照省上推进高校毕业生体检结果互认的相关政策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学校认可其结果,不再要求重复体检。非以上情况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对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公示。
(六)考察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审查。主要复核拟招募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被考核人员须向学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办理入职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一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拟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情况咨询电话:各校内相关单位招募岗位联系人(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募职位表》)
人事政策咨询电话:帅老师 15982697779
监督电话:0826-2256388(学校纪委办)
附件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募职位表.doc
附件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募科研助理报名表.docx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