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实行全日制用工,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性别不限。具体工作内容由恒升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派。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持有C1驾驶证,有熟练驾驶经验优先,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三)有求职需求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尚未查清事实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合同,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650元,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同时单位按相关规定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上岗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2楼108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兴隆街1号,联系电话:0826-259200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同时,各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二)面试
由用人单位根据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电脑操作和综合协调能力。应聘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被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如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安全事故,责任由个人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