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公开招聘会计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系事业单位,主要办理国内经济、民事等公证事项。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公开招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岗位:会计1名,同时兼前台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4.具备熟练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会计账务、报表、财务软件处理运用。
5.熟悉财务法规制度和会计准则,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或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工资待遇
综合月收入约45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近期彩色照1张。
3.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公证处邮箱,邮件注明“应聘会计+姓名”,电子邮箱为:pcw11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参加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
(四)体检
须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试用
考察合格进行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负责解释。
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