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镇裕镇2023年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片区纪检监督员是在镇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镇纪委参与受理举报、处置线索、查办案件的辅助性工作,协助镇纪委对村(社区)有关事项进行“再监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工程项目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初信初访办理“四个全程参与”,不从事村(社区)具体工作,主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巡访、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选优名额
择优选用2名。
三、选用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原则上新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群众公认、责任心强、尽职尽责;
5.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能为维护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合法利益,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智能手机。
6.岳池县常住人口,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2.受到过纪律或法律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工作日均可报名,到2月28日18:00截止,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顺延,不再例行通知。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镇裕镇纪委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选用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照片,自行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用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用
本次选用,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以纪检监察基本知识、计算机基础、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成绩100分。
笔试组织工作由镇裕镇党委统筹组织,镇裕镇纪委协同配合。镇裕镇纪委将采用电话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用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中有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镇裕镇纪委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测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处理问题的思路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六、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选用人员,镇裕镇纪委将采取实地走访调研谈话、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拟选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
七、体检
对通过政审的拟选用人员,镇纪委将择期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费用自费),对未通过体检的人员,将不进行聘用,且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人员进行替补体检。
八、公示
拟选用人员将在镇裕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九、选用
(一)聘用
拟选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镇党委会研究确定进行聘用。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重新竞聘时优先聘用。
(二)待遇
参照岳池县纪委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其他因公出差的费用按照《岳池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报销。
十、未尽事宜,由镇裕镇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主任18398519840
监督电话:0826—836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