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广元

报名入口

2024年四川广元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3:48:26
  广元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广元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广元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曾在省、市(州)、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任书记员2年以上的不限专业;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文件处理、文稿写作、新媒体技能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8.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招聘职位表》中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曾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gypta.e21cn.com/(广元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8: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25日18:00,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05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翠云路135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5.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同时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备用。未在2024年5月26日18:00前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员数量与招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缴费银行卡账号。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5月29日24:00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笔试时间若有变动,将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考生务必高度关注。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言语理解、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在本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gyjcy.gov.cn/gy/)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党组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市院对聘用人员组织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检察院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广元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工会福利等按照招录单位聘用人员有关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9-3229308),受理举报。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除本公告前述提及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gyjcy.gov.cn/gy/)发布。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839-324011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9-3308105。
 
  附件: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