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剑阁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辅警19名(限男性),其中农村交警中队辅警12名,派出所辅警7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特别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身高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剑阁县公安局政治处或辖区各派出所。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身份信息、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科目:10*4往返跑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按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执行,体测结果当场公布。
(三)成绩公布
根据招聘名额,按报考人员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并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政审由应聘者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注政审意见。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经报名初审、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18783489368(张警官)
剑阁县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