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招聘驾驶员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2.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广元市户籍,广元城区户籍优先;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以上,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和良好的驾驶作风,连续从事驾驶工作五年及以上,未发生过交通违章行为,无酗酒或其他不良嗜好;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含临时及过期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驾驶员考试分为理论测试和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理论、交通法规知识和实际驾驶技术等。
理论测试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操作考核时间: 2022年 7月27日下午3时至6时
考试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法院政治部会同行装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五)聘用
等额录取参加体检且合格的考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等福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9181200091
监督举报电话:5566212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