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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协警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7:01:01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协警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协警2名(从事文职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司法工作;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至35周岁;

2.具有法律、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出色的沟通和应变能力。

4.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5.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2.报名地点:旺苍县东河镇为民路1号(政治部401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报名登记表》。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其他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5. 资格审查(11月7日-11月10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全过程,县检察院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证件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语言综合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应聘考生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暂定)

(2)笔试地点: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县检察院政治部在汇总考生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职位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门测量体温,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面试(2022年11月14日)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面试具体事宜由旺苍县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2022年11月18日)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在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协警与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四、聘用制协警待遇

新招聘的合同制协警工资待遇和其它待遇按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五、其他

监督举报电话:0839-555072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电话:0839-5550953

本公告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协警报名表.doc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