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广元

报名入口

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引进人才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3 13:23:53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招引一批专业人才,助力朝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引进计划

机关事业单位引才33名,企业引才43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2。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企业引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3);

2.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引进)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7.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机关事业单位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企业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择时开展空中宣讲会。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下载填写《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等扫描图像打包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命名,然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897867980@qq.com,企业报名邮箱见附件3。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公开考核

1.资格复审。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材料:《报名表》2份(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学信网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

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否则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核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教育类岗位采取微格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环节,将另行公告。

4.成绩确认。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将取消聘用资格;如面试成绩已达合格分数线但未形成竞争者,则由面试考官(评委)组进行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5.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

(三)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五)体检

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朝天区引进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策待遇

根据《朝天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广朝委办〔2022〕41号),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朝天区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1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7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岗位补助。除国家规定的法定工资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1000元、15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岗位补助。其中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发放期限为8年,非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发放期限为5年,期间不得调离朝天。

(三)编制管理。对引进到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实行“英才编制”管理。

(四)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七级、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表现特别优秀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五)实习岗位。各用人单位为已签订意向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时间由引进对象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般不低于3个月。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安排住宿。

六、特别提示

(一)企业实行自主招聘,引进方式和程序以及工作相关待遇等请咨询相关企业联系人,不统一组织。在引才活动结束后,各企业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人才引进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备案。

(二)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引进(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朝天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八、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0839-8625776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1833

监督电话: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0839-8678500

附件:1-4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3.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4.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