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建设全省人才工作先行区,打造川东北县域人才高地,集聚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34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26名、企业公开招聘8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附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引进)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公开考核引进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月20日18:00前,报名网址: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引进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名所需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和JPG格式、规格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节假日除外)。如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节假日除外),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
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考核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
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环节,将另行公告。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和取得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单独考核方式,择优引进。
3.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另行通知。考核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时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成绩确认
应聘各引进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可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5.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协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除县属国有企业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七)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人才引进(招聘)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cx.gov.cn)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请参加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引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引进(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咨询。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0839—5222811
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0839—5222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9—52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