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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赴成都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9:58:11
  乐山市金口河区关于2024年赴成都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将于2024年4月10日赴成都医学院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金口河区2024年赴成都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的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在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红星广场(图书馆正门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金口河区2024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址: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址电话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在金口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我区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主要项目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安家补助2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享受安家补助10万元/人。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07035)。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index.html)和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公布,后续相关事项只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其他未尽事宜,请应聘者及时主动与乐山市金口河区相关单位联系: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2715899;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附件: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