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于2024年5月16日-17日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五通桥区2024年上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原则上采取“网络预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止。
2.报名要求:预报名人员须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24年上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预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附件2重命名为“岗位编码+报考者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9355680@qq.com,咨询电话0833—3308263。
预报名不审查报考者资格。请预报名人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确未网络预报名的,可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5月16日13:00—16:00,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百会堂213(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4年5月16日13:00—16:00,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百会堂213(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乐山市五通桥区2024年上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1份,镶嵌彩色电子照片双面打印,或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③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地点当场告知。
本次考核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考核方式,原则上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
因放弃签订意向协议产生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一次。
(四)体检
签订意向协议者进入体检程序,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另行公告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0833—3355000)。
五、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