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及我县招聘工作安排,现就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签约服务犍为县的2024届四川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及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犍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考核招聘”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签约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形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犍为县考核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以及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等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犍为县教育局407办公室(犍为县玉津镇池壕沟街55号)
(二)考核
1.考核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四川省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5月18日
考核地点:犍为县新城小学(犍为县玉津镇文池街28号)
3.考核形式及成绩计算
(1)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微型课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时长为15分钟。
(2)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若出现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相同且会影响后续环节的,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作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签订就业协议
每一个岗位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选。确定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与县教育局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到犍为县教育局报到。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签订就业协议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等事宜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4.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个人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的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超过6个月仍无法查实的,不予聘用。
反映问题应使用真实姓名通过公示中指定的方式进行,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选择岗位、审核及聘用
1.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考核成绩拉通排序,拟聘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学校,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由领导小组在剩余招聘学校中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后果由相应考生自行负责。
2.审核及聘用
由考生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学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和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其他视为自动弃权情形的,解除就业协议,并按《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精神办理。
(四)服务期限按《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及《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