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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选调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17:08:21
  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
 
  公开选调范围:五通桥区外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
 
  公开选调岗位:详见《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30日;
 
  3.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档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五洲大厦(国税局对面大楼)3楼中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双面彩打后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选调设置开考比例。专业技术岗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管理岗位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三)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告。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同分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各类别面试方式为:
 
  综合类、卫生类:结构化面试+答问;
 
  教育类:微型课。
 
  (四)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报名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名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七)公示与办理手续
 
  对拟调动人员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名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选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选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存在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选调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0833—3292297。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见《一览表》)。
 
  (二)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