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和岗位
具体公开选调单位和岗位详见《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2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45394416@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手机号+报考工作单位全称。
(二)资格初审
报考单位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学历等条件进行审查。报考单位将于2024年9月5日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岗位调整
岗位选调计划与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为1:2。未达到比例,岗位取消。取消招聘岗位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笔试当天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进入选调下一环节。笔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继续进行。
2.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选调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为1:3。若比例不足1:3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报考者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县级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电话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带上上述材料到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楼323办公室(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46号,电话:0833-5537723)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只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进入选调下一环节。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原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五)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形式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体检医院。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或选调人员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选调过程中一旦发现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3-5537723
监督电话:15281930740
附件: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