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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赴四川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1:25:34

峨边彝族自治县关于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在四川师范大学参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联盟师范分盟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4: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一运动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考核招聘教师岗位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要求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处于处分影响期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1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系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报告。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5日9:00—14:3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一运动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考核通知书。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后,非应届毕业生进入考察程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入考察程序。

3.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在峨边彝族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享受高定2个档次薪级工资;在管理期内,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发放岗位补贴资金,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1200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取得和岗位相适应中级职称的人才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取得和岗位相适应高级职称的人才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购房补贴。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在峨边彝族自治县服务期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最高补贴10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最高补贴20万元。

(3)住房保障。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在峨边彝族自治县无住房,工作地点在乡镇(除沙坪镇外)的由用人单位在所在乡镇提供周转房,工作地点在县城的服务期内纳入县人才公寓保障范畴或者提供租房补贴。

(4)职称评定。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5)其他支持。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纳入县委人才办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33-5220000,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522876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2513;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5222330;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0833-5229937

峨边彝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26。

附件1.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 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