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研究,乐山市五通桥区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五通桥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所有报考者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事业人员身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不含试用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6.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出具委托书,说明委托原因,委托他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现场报名地点:
综合类: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18室);
教育类: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210号三楼);
卫生类: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中心(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双江路83号104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23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双面打印,本人签字,一式一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进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同分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若某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20人,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类别面试方式为:
综合类: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
教育类:微型课面试;
卫生类: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岗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
区干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调建议人选。
(六)公示
对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调动的,予以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办理手续
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
选调人员在五通桥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选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选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0833-33550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参加选调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除选调公告外的后续事宜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tq.gov.cn/)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未按时参加相关选调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0833—3303614;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附件: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员会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