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为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充实专职网格员队伍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专职网格员14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乐山市市中区户籍且常住乐山市市中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5.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劳动保障协理员、兼职网格员等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人员;
4.退役军人;
5.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
6.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专职网格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适应担任专职网格员的情形。
(四)加分条件:
1.社会工作者加分。持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中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4分,持有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6分,以最高等级加分。
2.表扬、表彰奖励加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当层次表扬、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当层次表扬、表彰奖励的加4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层次表扬、表彰奖励的加6分。
3.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均截止到2023年9月7日),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按《公告》要求提交以上资料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资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66号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市广播电视台对面)。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乐山市市中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材料并提供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资格证、户籍证明等)、符合加分条件相关的材料(受奖证书、文件、资格证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社会工作者加分和表扬、表彰奖励加分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加分情况、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于2023年9月8日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公布。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试形式,以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名额进行开考。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四)体检费用
体检和毒品毛发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体检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可从其他岗位考生中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镇(街道)具体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社区工作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委政法委同意后,可按考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相关情况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情况的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情况的,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依据考试成绩排名,组织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报考者意愿依次选岗。选岗时,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岗位确定后,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完成后,从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选取与此次招聘名额相等数量的考生建立递补人才库,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若出现专职网格员辞职、退休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而形成岗位缺口,依据人才库中考试成绩排名,结合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以及政治表现确定替补人员,不再重新组织招聘考试。聘用期间按照乐山市市中区社区专职网格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并执行相关待遇。
九、待遇保障
专职网格员待遇参照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833-2351801。
十一、重要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指定网站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三)考生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19140157680;
相关网址:
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