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乐山市金口河区拟于2023年10月23日-24日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符合《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预报名”方式进行。其中,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其余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提前网络预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报名信息,造成报考者无法进入报名地点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对象: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3日14:00-17:00,在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麦立方学生活动中心。
2.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对象:其余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网络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21日上午12:00止,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网络预报名要求: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732775354@qq.com,(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姓名”),咨询电话0833—2713333。预报名不审查报考者资格。请预报名人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预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按照《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2024年以前毕业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一览表所示专业名称不一致,但确属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3日14:00-17:00,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麦立方学生活动中心。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核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告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面试考点。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有效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另行公告通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等手续。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优惠政策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享受高定2个档次薪级工资。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5022218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联系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3-2713333。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