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关于2023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将于2023年10月27日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1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沐川县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名额详见《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其他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分岗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
报名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沐川县招聘点。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情况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
(4)填写《沐川县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手续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7)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点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进入现场考核。
1.考核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地点:西南医科大学(详细地址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形式:面试。
4.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核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现场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体检详细信息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按照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后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有效书面材料,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一、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5294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附件: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