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关于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8)新录用公务员还处于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称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7日9:00至12:00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体育馆。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其他报名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及《一览表》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所需扫描件请以如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统一格式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编码+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ebrsjenroll@163.com。报考者每人限报《一览表》一个岗位。
现场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一览表》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邮箱与手机通讯畅通,凡因报考者邮箱或手机通讯不畅未及时接收到后续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程序。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网络报名资格复审:对通过网络报名初审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网络报名初审的报考者须携带本公告“报名要求”中所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12:00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体育馆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复检及递补。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享受待遇
1.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享受高定2个档次薪级工资;在管理期内,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发放岗位补贴资金,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1200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取得和岗位相适应中级职称的人才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取得和岗位相适应高级职称的人才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购房补贴。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在峨边彝族自治县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最高10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最高20万元。
3.住房保障。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在峨边彝族自治县无自住房的,工作地点在乡镇(除沙坪镇外)的由用人单位在所在乡镇提供周转房,工作地点在县城的纳入县人才公寓保障范畴或者提供租房补贴。
4.职称评定。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5.其他支持。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及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纳入县委人才办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33-522000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pta.com.cn/)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发布。
(三)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26。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33-5288776。
附件: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