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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四川乐山沐川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7:54:59
  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卫生类岗位34名(从服务于我县的“三支一扶”中定向考核招聘3名,其他31名)、综合类岗位24名(从服务于我县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定向考核招聘3名,其他21名)。具体岗位见《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5. 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点击http://scrszp.ikaowu.com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18:00。
 
  网上缴费: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沐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19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核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综合考察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及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向社会公布。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核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核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
 
  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范围为“沐川县域内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沐川县域内服务的三支一扶”的报考者应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满2年,但暂未取得服务证或服务证遗失的须由县人社局或团县委出具证明。
 
  (5)报考范围为“沐川县域内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沐川县域内服务的三支一扶”的报考者应提供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三)考核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考核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设定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各类别(综合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核总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核总成绩和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一)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规定的服务期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0833-4606791)。
 
  十一、重要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公室:0833-4601456.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