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凉山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发布于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www.lsz.sc)。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性支持。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人,用人部门为白鹤滩分局。其中,文职岗位2人,勤务岗位4人(详见公告附件1:凉山州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警察院校毕业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地点: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上村梁子营地)。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8:30至8月20日17:3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公告》附件的《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打印,并粘贴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凉山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退伍证、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与招聘职位相关的其它手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用于笔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报考人员要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领取时间:待定
领取地点: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综合保障大队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标准:男子1000米跑≤4′25′,女子800米跑≤4′20′。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测、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或者举办辅导培训班等事宜,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2673710
凉山州公安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