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21〕3号)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凉人社发〔2021〕11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从事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anyua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名额、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名额为24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2.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
4.具有盐源县城镇户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限城镇户籍),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1)“40.50”人员(“40.50”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失业登记满一年仍未就业人员。
(4)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未就业人员。
三、报名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市场(盐立方广场)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盐源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
(2)需本人持有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现场,需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招聘人员资格。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备案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或笔试加面试,体检、政审后最终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测试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各用人单位需在2022年10月30日内制定招聘实施方案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报备后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需在11月18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再安置公益性岗位。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按政策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用人单位可自筹资金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适当增加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五、人员管理
本次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3年期满双方自愿续签的需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不再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现场报名和考试环节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并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出示实时“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相关事项提示:
咨询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0834-6366286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委员会) 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34-6365260
附件1:盐源县2022年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