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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13:27:39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所属事业单位凉山州民族宗教工作保障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lsz.gov.cn/]、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w.lsz.gov.cn/]上发布,其余信息发布均在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凉山州

民族宗教工作保障中心

西昌市

三岔口东路167号

负责组织协调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州级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等。

二、考调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等所载学历、专业名称、资格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7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事项提示。考生笔试当天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要求根据疫情形势调整,若有变化将补充公告)。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67号)办公室(308)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7日—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需携带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彩色标准照片。报名表须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日期,并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未注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日期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表;

⑵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招聘文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近期两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⑹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承诺;事业人员低聘承诺。

⑺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⑻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为5:1(即笔试开考比例为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22年12月16日上班时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308)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束后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调名额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各岗位分别差额1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有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考察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业务能力,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次考调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0834—2163794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13881530523

附件:

1.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疫情防控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试期间将严格执行“一扫四查”(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核酸检测24小时阴性证明,查体温)管控措施,所有考生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3次(凉山州内采样,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每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