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樟木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樟木箐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式编制,无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录用后按樟木箐镇人民政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品德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有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及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有违法犯罪及涉毒行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5.曾从事政府部门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7日—29日每天9:00—16:30
3.报名地点:樟木箐镇人民政府一楼值班室。
4.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填写《樟木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报名信息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
5.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用于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理论考试、面试组成。
1.理论考试:总分100分,采取书面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等相关的知识水平。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政审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对于不服从管理,工作表现差的人员,镇党委政府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职责任务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接受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服从党委政府安排,遵从镇党委政府管理规定,主要从事应急救援业务训练、日常备勤、森林草原防灭火、抗灾救灾、基层治理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管理要求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党委政府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考核,每人每月轮休不超过4天,具体以实际工作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
七、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总工资每月300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镇政府统一购买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看群公告,因电话无法联系、未及时查看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将建立招考工作微信群,关于招考的相关事宜公示均会在招考工作微信群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扫描二维码进群,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承诺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佩带口罩,出示健康码,否则追究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樟木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400088
樟木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