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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叙永县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09:53:29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叙永县2024年拟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0名,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和选调职(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转任和选调职(岗)位具体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转任和选调范围
 
  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转任范围为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职位条件,且符合公开考试转任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范围为符合本公告及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其中叙永县在编在岗教师仅可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中编码为2024050424016——2024050424017的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型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岗)位职责。
 
  3.具备转任(选调)职(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2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4.报考人员须符合所在地区或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5.本次转任(选调)职(岗)位中涉及“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4年7月26日,累计工作的时间。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7.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转任(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7.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岗)位条件要求,由笔试后的资格复审、考察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具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转任(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转任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实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8:00。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转任(选调)职(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转任(选调)职(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等操作(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上传的照片和填报的信息进行相片审查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试转任(选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试转任(选调)人选。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24: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为3:1,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岗)位的招聘人数。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和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7月29日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发布调减、取消职(岗)位公告。
 
  (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水平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转任(选调)程序。笔试成绩及排名暂定于2024年8月中旬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
 
  (1)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职位转任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转任人数3倍,该职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2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首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暂定于2024年8月中旬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职(岗)位只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要求: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资格复审由转任单位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主要围绕转任(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26日。
 
  (4)报考者如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5)经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同意报考手续(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凡是在资格复审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转任(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不能确定为拟调人员。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考察
 
  转任(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转任(选调)职(岗)位人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选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转任(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八)体检组织及标准
 
  根据考察情况,转任(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由转任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转任(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由县委组织部会同转任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十)公示与转任(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转任(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转任(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调动)等有关手续。
 
  本次从县外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到我县的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其中报考我县乡镇职(岗)位人员,还需在我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周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叙永县纪委监委机关举报或申诉。
 
  (二)为确保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考试转任(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转任(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次转任(选调)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转任(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咨询:0830-6228116(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咨询:0830-6223978(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