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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泸州合江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4:43:35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合江县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发〔2019〕67号)《合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卫发〔2022〕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7日(不含)—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合江县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合江县人民医院及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但需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509891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附件: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