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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赴高校招聘教师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09:28:35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第二批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将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招聘对象。
 
  (二)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4年10月15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
 
  ②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大学。
 
  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且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段和现场报名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网络报名
 
  ①报名方式: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可按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
 
  ②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5日止。
 
  2.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自荐资料1份。
 
  (4)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要求进行: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见本公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才能参加考核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四)体检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后,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本人原因造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环节中和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