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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招聘教师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12:35:57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及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如系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古蔺县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

5.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前往报考。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08:30-11:00

2.报名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A10楼(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

3.报名所需资料:

(1)《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1份,由本人签字捺印后在资格审查时上交。

(5)报名人员如系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证书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测试环节。

如遇疫情或其他原因影响,资格审查时间或地点可能会调整,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请随时关注信息。

(三)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试。

1.测试方式:专业化面试。

2.测试时间:2022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延伸考察和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察中发现存在心理、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报名和测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在参加报名和测试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报名和测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测试。

(三)参加报名和测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参加资格审查和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和测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报名和测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报名和测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报名和测试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

7.参加报名和测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五)考生如有因疫情防控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报名和测试而未按规定主动备案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资报名和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参加报名和测试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和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报名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参加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监督电话:0830-721181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1: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附件2: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意见.docx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