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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09:52:09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名额

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聘用人员。(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9日—04月04日

3.报名邮箱:luzhoujtj@163.com,联系电话:0830—2293071。采取“姓名+岗位名称”的方式备注。

4.报名时所需材料:

⑴应聘者登录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在公告栏下载填写《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和工作经历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资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录用人选,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泸州市天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组织

组 长:陈顺梅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贞勇局办公室负责人

周世洪 局人事科科长

监督员:李俊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吴映梅、武远华、武静、饶燕

附件1: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聘用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