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眉山

报名入口

2024年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3:03:53
  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msdprc.co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 5月1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一)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考核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咨询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28-38298507。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58号,联系电话:028-38298057)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或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后,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六、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人社部门确定。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五)此次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监委、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28-38508955。
 
  相关事项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