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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16:14:42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眉山市公安局和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辅警21名,其中招聘特巡警岗位14名(限男性)、专业技能岗位1名(限男性),一线工作岗位6名(男性2名、女性4名)。
 
  招聘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特巡警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技能岗位: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
 
  一线工作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曾有1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士兵。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身高。
 
  特巡警岗位:年龄18至28周岁(1996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净身高1.72米及以上;
 
  专业技能岗位:年龄18至46周岁(197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净身高1.68米及以上;
 
  一线工作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8月1日后出生),男生净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净身高1.60米及以上。
 
  4.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筹管理、使用。
 
  5.身体状况。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口吃,无重听。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癜痕。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组织实施,特巡警岗位、一线工作岗位采取常规招聘,专业技能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常规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高新(甘眉)公安信息网、眉山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从2024年 8 月5日9时至 2024年8 月8 日17时30分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503办公室(东坡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交汇处东南角),联系电话:028-38186298。
 
  报名时须携带真实、准确、填写完整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照片),退役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件、笔试加分材料(以上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眉山市县(区)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县(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4.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职位招聘名额。调减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告。
 
  5.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4)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附件4)。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本次体能测试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6.笔试。笔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主要考应试者对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及时政理论的掌握情况(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笔试加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加1.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记三等功的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7.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含笔试加分)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排名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布。
 
  8.考试总成绩及名次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成绩(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9.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排名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布。
 
  10.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6)。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11.公示。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机关纪委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1.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二)直接考核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高新(甘眉)公安信息网、眉山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从2024年 8 月5日9时至 2024年8 月8 日17时30分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503办公室(东坡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交汇处东南角),联系电话:028-38186298。
 
  报名时须携带真实、准确、填写完整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照片),退役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件、笔试加分材料(以上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眉山市县(区)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县(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4.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职位招聘名额。调减招聘名额情况在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告。
 
  5.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适岗能力和职业道德等。专业能力主要考核内容为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掌握运用熟练程度和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
 
  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核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现场公布,同时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布。
 
  考核加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加1.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记三等功的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6.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核成绩(含考核加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排名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取得B类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优先。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核成绩(含考核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布。
 
  7.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6)。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含考核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8.公示。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机关纪委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43号)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080313。
 
  六、特别声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应考辅导资料或书籍。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86298。
 
  附件: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