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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09:54:26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四川省公安厅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特巡警勤务辅警50名(男性:35名;女性:15名)。

招聘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退役军人及专业特长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勤务辅警: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专业特长的不超过职位表规定年龄;

4.热爱公安工作;

5.身体状况。勤务辅警: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及以上,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口吃,无重听。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癜痕。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眉山公安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眉山市公安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报名地点在眉山市公安局一号门右侧20米处(方向判定:面向眉山市公安局一号门)。报名时须携带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照片),退役军人及专业特长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证件(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眉山市区县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职位招聘名额。调减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3)、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附件3)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本次体能测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六)笔试。笔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主要考应试者对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及时政理论的掌握情况(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

笔试加分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加1.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记三等功的加5分;

2.取得A2驾驶证的加3分,取得A1驾驶证的加5分;

3.取得军队或地方军(警)犬技术培训证书或院(校)警犬专业毕业证书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军(警)犬比武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加3分;

4.从事搜爆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或具有军队搜排爆工作经历的加3分,曾参加搜爆技术或排爆技术或爆破安全技术专业培训且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的加5分;

5.取得AOPA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证(执照)的加2分、超视距驾驶员证(执照)的加4分、教员证(执照)的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规定且属于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到表彰奖励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七)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含笔试加分)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3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及成绩排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及名次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成绩(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九)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排名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职位表所列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优先。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

(十)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眉山市公安机关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5)。眉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十一)公示。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眉山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眉府办发〔2017〕43号)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7851。

六、特别声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眉山市公安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应考辅导资料或书籍。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7532。

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体能测试相关文件及标准.docx

附件4: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5:眉山市公安机关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docx

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